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《关于印发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名单的通知》(川人社发[2021]5号)文件,经各部门推荐,同行专家评议,省委组织部、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、省科协、省社科联等部门研究,全省1144名同志被批准为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。其中,我院院长郭剑英入选,荣获四川省第十三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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